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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學位證書模板|定制臺北大學畢業證書|辦臺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證書

國立臺北大學學位證書模板

國立臺北大學,簡稱北大,前身為1949年創立的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1955年改制的臺灣省立法商學院及1961年整併成立省立中興大學的法商學院,2000年時脫離國立中興大學獨立設校,並改為現今國立臺北大學之校名。現三峽校區(校本部)位於中華民國新北市,臺北校區規劃為進修暨推廣部和在職專班所使用。

最初創校任務為負責培養臺灣省實施地方自治所需之各級地方行政幹部,其後發展為臺灣地區人文學科及社會科學領域為主的大學,其法學、商學、人文學科、社會科學、公共事務及犯罪學領域在臺灣學界具有高度聲望。

目前該校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臺北醫學大學和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同為臺北聯合大學系統的成員之一,與其它三校均有學術合作關係。

學院系所

臺北大學設有七個學院,以人文科學及社會科學為主,電資學院方面,以研究電腦科學、電機工程學及通信工程為主。

人文學院 中國文學系 歷史學系
應用外語學系 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
國際談判及同步翻譯中心 東西哲學與詮釋學研究中心
師資培育中心  
社會科學學院 社會工作學系 社會學系
經濟學系 犯罪學研究所
台灣發展研究中心  
公共事務學院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財政學系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都市計劃研究所
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 民意與選舉研究中心
土地與環境規劃研究中心  
商學院 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 企業管理學系
會計學系 統計學系
休閒運動管理學系 資訊管理研究所
國際企業研究所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合作經濟暨非營利事業研究中心 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
金融科技暨綠色金融研究中心 國際財務金融碩士在職專班(IEMBA)
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學程  

1952年秋,應司法行政部(今法務部)之請增設司法行政科(今法律學系),於1955年改制為省立法商學院法律學系,最後在2000年成立法學院[89]。現任院長為杜怡靜教授[90]。現下設有學士班(分設法學組、司法組及財經法組)、碩士班(分設一般生組及法律專業組)、博士班以及進修學士班。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比較法資料中心
公法研究中心 民法研究中心
刑法研究中心 法理學研究中心
財經法研究中心 勞動法研究中心
國際法研究中心  
電機資訊學院 資訊工程學系 電機工程學系
通訊工程學系 前瞻科技研究中心

 

永續創新國際學院 財務金融英語碩士學位學程(MBA in Finance) 城市治理英語碩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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