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指的是高級職業學校、專科學校與工業學院的教學單位;系,廣義而言指的是大學、學院、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內的教學單位,狹義而言則只單指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之教學單位;而學系則特指大學或學院的教學單位,科技大學與技術學院之教學單位則不得稱作學系。科與系經常連稱,用於稱呼高職、專科學校、大學、學院、科技大學與技術學院內的教學單位。近年來被教育部所引進的學位學程之制度,由於所提供之學位與課程與一般科系無異,因此口語中的科系也經常包含學位學程。
在大學與科技大學之中,每三個性質相近之科系可組成一間學院;學院與技術學院之內性質相近的科系,則可組成一個學群。科系之下可依照科系性質設立相關的分組,如應用外語系之下可能會有英語組和日語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