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是一所位於臺灣臺北市北投區的高級中學,創立於1953年,當時為省辦之「臺灣省立復興中學」,為中華民國政府在台創設之第一所中學,兼有高中部和初中部之完全中學,第一屆共招收高中3班、初中5班。1968年因陽明山管理局北投鎮歸入台北市,該校改隸臺北市政府,改名為「臺北市立復興中學」。1970年停辦初中部後,改制為「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自1997年起,除招收各年級15班普通班外,配合市政府建立藝術高中之政策,開始招收藝術才能班(美術、音樂、戲劇、舞蹈)及體育班各一班,成為該校特色之一。2008年獲准成立「人文史地教育實驗班」,並開始招生。以及近年成立的英語資優班、數學資優班、數位藝術設計班、財經法律班等特殊班。於1999年與日本沖繩縣宮古高等學校締結為姊妹校,並長期進行寄宿學生交流活動。2017年與韓國釜一外語高校締結為姐妹校
「臺北考區104年國中教育會考」主委學校,103年10月6日由教育局長官馮清皇副局長主持揭牌儀式。
103年11月24-25兩天,新加坡南洋女子中學校與本校美術班學生交流,並為浩然敬老院牆面彩繪,以服務學習方式加深交流意涵。
校長方淑芬11月底出訪韓國大邱協成教育集團簽訂交流協約書。
12月11日,位於靜岡縣常葉學園橘高等學校學生42人帶隊師長4人,與本校進行半天的交流學習。
12月22日馬來西亞沙巴崇正中學舞蹈團與舞蹈班進行參訪交流。
103年12月22日,藝術大樓落成啟用典禮。
12月27日廣州市美術中學教師一行與本校美術老師進行教學參訪與交流。
大學繁星入學本年度錄取80人,錄取人數為臺北市高中之冠,較去年錄取53人大幅增加,而國立大學取人數43人亦較去年25人增加。
學生議會
社長大會:依據校規選出社權長,並可通過提案,校方只能使社長大會複決一次,如複決通過,則維持原決議。
班代大會:依據校規選出學權長,並可通過提案,校方只能使班代大會複決一次,如複決通過,則維持原決議。